关于为企业出具地震灾情证明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2008年5月12日14时,发生在四川省汶川县的8级地震已经波及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贵州、湖北、山西等省市,造成人员伤亡、房屋倒塌的灾害后果,党和国家领导人亲临灾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地震灾情的发生也将影响到众多外贸企业按合同如期交货。
中国贸促会作为服务于广大企业的对外经贸促进机构,可以为企业出具与地震灾情相关的证明文件,以减少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企业需持当地地震部门出具的灾情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灾情证明或当地人民政府出具的灾情证明前来贸促会申请,我会将视具体的受灾情况及时为企业出具地震灾情证明文件。
请有此需求的企业与当地贸促会联系或咨询中国贸促会法律部出证认证处。
中国贸促会 出证认证处
二OO八年五月十三日